5.15章《圣经》里保罗的魔论

很多基督教徒包括牧师和神父天天看《圣经》,却不知道什么是耶稣真理,还被保罗和路加骗得入了魔。如何才有资格进入天国永生呢?主耶稣如来给我们列出了一个必须遵守的条件。就是要遵守上帝的一切旨意,包括诫命和律法以及其他的一些命令。

诫命、律法、总纲和罪。
《马太福音》 22:37 耶稣对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 神。
《马太福音》 22:38 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马太福音》 22:39 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
《马太福音》 22:40 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
《申命记》 30:10 你若听从耶和华你神的话,谨守这律法书上所写的诫命,律例,又尽心尽性归向耶和华你的神,他必使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并你身所生的,牲畜所下的,地土所产的,都绰绰有余,因为耶和华必在喜悦你,降福与你,相从前喜悦你列祖一样。
《申命记》 6:25 我们若照耶和华我们 神所吩咐的一切诫命,谨守遵行,这就是我们的义了。’
解读:
诫命写在律法书上,广义而言上帝的十大诫命属于上帝律法的一部分,但作为最重要的律法独立出来称为“十大诫命”。其中最大的两条诫命是律法的总纲,违背神的律法就会在某种程度上违背神的总纲,即违背诫命。除非在特殊情况下,虽然违背律法,但是完全符合总纲,才会被神定为无罪。

《约翰一书》 2:3 我们若遵守他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他。
《约翰一书》 2:4 人若说“我认识他”,却不遵守他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
《约翰一书》 5:2 我们若爱 神,又遵守他的诫命,从此就知道我们爱 神的儿女。
《约翰一书》 5:3 我们遵守 神的诫命,这就是爱他了,并且他的诫命不是难守的。
解读:
不遵守神的诫命就是不爱神,同样爱神也必然遵守他所定下的律法,违背神的律法也是不爱神的表现,这就违背了神的诫命。

《约翰一书》 3:24 遵守 神命令的,就住在 神里面, 神也住在他里面。我们所以知道 神住在我们里面,是因他所赐给我们的圣灵。
《约翰一书》 4:13  神将他的灵赐给我们,从此就知道我们是住在他里面,他也住在我们里面。
《约翰一书》 3:9 凡从 神生的,就不犯罪,因 神的道(注:原文作“种”)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 神生的。
解读:
圣灵就是神,就是道,就是种(佛性),就是上帝。

《约翰一书》 3:4 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
《约翰一书》 3:6 凡住在他里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见他(圣灵),也未曾认识他(圣灵)。
《约翰一书》 3:9 凡从 神生的,就不犯罪,因 神的道(注:原文作“种”)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 神生的。
解读:
有圣灵的人必然遵守上帝的律法,不遵守律法的人必然没有圣灵,违背律法就有罪。

《约翰一书》 3:8 犯罪的是属魔鬼,因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 神的儿子显现出来,为要除灭魔鬼的作为。
《约翰一书》 3:9 凡从 神生的,就不犯罪,因 神的道(注:原文作“种”)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 神生的。
《约翰一书》 3:10 从此就显出谁是 神的儿女,谁是魔鬼的儿女。凡不行义的就不属神,不爱弟兄的也是如此。
解读:
凡是犯罪的人就属于魔鬼,或者被魔鬼所控制,成为魔鬼的女儿。

耶稣有赦罪的权柄。
《约翰一书》 2:1 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
《约翰一书》 2:12 小子们哪,我写信给你们,因为你们的罪藉着主名得了赦免。
《约翰一书》 2:2 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
《马太福音》 9:6 但要叫你们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权柄。”就对瘫子说:“起来,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
解读:
没有得到圣灵的人就有可能会犯罪,罪人可以通过信靠耶稣为他赎罪。

信耶稣同时要认罪并悔改才能被赦罪。
《约翰福音》 8:11 她说:“主啊,没有。”耶稣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
《马太福音》 3:8 你们要结出果子来,与悔改的心相称。
《约翰一书》 1:9 我们若认自己的罪, 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诗篇》 32:3 我闭口不认罪的时候,因终日唉哼而骨头枯乾。
《雅各书》 5:16 所以你们要彼此认罪,互相代求,使你们可以得医治。义人祈祷所发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
《启示录》 2:5 所以应当回想你是从哪里坠落的,并要悔改,行起初所行的事。你若不悔改,我就临到你那里,把你的灯台从原处挪去。
《启示录》 2:16 所以你当悔改!若不悔改,我就快临到你那里,用我口中的剑攻击他们。
解读:
犯了罪的人要认罪并悔改,不要再犯罪,即要遵守上帝的诫命和律法。如果不遵守上帝诫命和律法就必然会再犯罪,那就是没有悔改或者说悔而不改。耶稣不会为不认罪或不悔改的人们赎罪,他们就会死于罪中。

魔鬼保罗宣称诫命和律法使人有罪。
《罗马书》 5:13 没有律法之先,罪已经在世上;但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罗马书》 7:8 然而罪趁着机会,就藉着诫命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头发动,因为没有律法,罪是死的。
《罗马书》 7:9 我以前没有律法,是活着的;但是诫命来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
《罗马书》 7:10 那本来叫人活的诫命,反倒叫我死,
《罗马书》 7:11 因为罪趁着机会,就藉着诫命引诱我,并且杀了我。
《罗马书》 7:13 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吗?断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但罪藉着那良善的叫我死,就显出真是罪,叫罪因着诫命更显出是恶极了。

解读:
有些罪是因为有律法后才成为罪,但有很多罪并不会因为有诫命和律法才成为罪,如杀人、强奸、同性恋、抢劫和偷盗等。如果说没有宣布诫命和律法就完全没有罪,那么不是犹太人或者没有接触过《圣经》的、不知道有上帝诫命和律法的其它民族的人杀人就没有罪了吗?

《创世纪》18:20耶和华说,所多玛和蛾摩拉的罪恶甚重,声闻于我。
《创世纪》18:22二人转身离开那里,向所多玛去。但亚伯拉罕仍旧站在耶和华面前。
《创世纪》18:13我们要毁灭这地方。因为城内罪恶的声音在耶和华面前甚大,耶和华差我们来,要毁灭这地方。
《创世纪》19:24当时,耶和华将硫磺与火从天上耶和华那里降与所多玛和蛾摩拉,
解读:
在耶和华上帝通过摩西跟犹太人宣布任何诫命和法律以前,不是也判定所多玛和蛾摩拉的罪了吗?上帝不是也把所多玛和蛾摩拉两个城灭了吗?诫命和律法是让人们明白做什么就会有罪,以避免犯罪,不能把上帝的律法等同于人间的法律。不能说罪藉着诫命引诱他起贪心,是否起贪心并非因为有诫命,而是因为自己不能控制自己的妄想心。

《创世记》 4:8 该隐与他兄弟亚伯说话,二人正在田间,该隐起来打他兄弟亚伯,把他杀了。
《创世记》 4:7 你若行得好,岂不蒙悦纳?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门前。它必恋慕你,你却要制伏它。”
《创世记》 4:11 地开了口,从你手里接受你兄弟的血。现在你必从这地受咒诅。
《创世记》 4:12 你种地,地不再给你效力,你必流离飘荡在地上。”
《创世记》 4:13 该隐对耶和华说:“我的刑罚太重,过于我所能当的。
解读:
该隐时期上帝也没有给出任何律法,可是当该隐杀了他弟弟亚伯时,上帝还是定了他的罪,并给予惩罚。

《创世记》 6:5 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
《创世记》 6:11 世界在 神面前败坏,地上满了强暴。
《创世记》 6:12 神观看世界,见是败坏了;凡有血气的人,在地上都败坏了行为。
《创世记》 6:13 神就对挪亚说:“凡有血气的人,他的尽头已经来到我面前,因为地上满了他们的强暴,我要把他们和地一并毁灭。
《创世记》 7:21 凡在地上有血肉的动物,就是飞鸟、牲畜、走兽和爬在地上的昆虫,以及所有的人都死了;
解读:
挪亚时期上帝也没有给出任何律法,可是还是定那些道德败坏的不义之人有罪,然后用大洪水灭掉了他们。遵守道德就是凡人的根本律法,凡败坏道德者都有罪,爱神是最大的道德,其次就是爱人如己。如果不遵守道德规范就是不义之人,就是有罪之人。

魔鬼保罗把上帝律法废掉了,宣传信耶稣就不要遵守律法。
《加拉太书》 2:16 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
《加拉太书》 3:11 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 神面前称义,这是明显的,因为经上说:“义人必因信得生。”
《加拉太书》 5:4 你们这要靠律法称义的,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
《哥林多前书》 7:19 受割礼算不得什么,不受割礼也算不得什么,只要守 神的诫命就是了。
《哥林多前书》9:20 向犹太人,我就作犹太人,为要得犹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虽不在律法以下,还是作律法以下的人,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
《罗马书》3:28所以(有古卷作因为)我们看定了, 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
《加拉太书》5:18 但你们若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以下。
解读:
不遵守神的律法就是不顺从上帝,就是不爱神,也就没有遵守神的第一条诫命,即没有“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 神”
凡全面遵守上帝诫命和律法的人可以成为义人。而且在上帝律法中有赎罪祭,犹太人可以以之获得上帝的赦罪而成为义人。
《申命记》 6:25 我们若照耶和华我们 神所吩咐的一切诫命,谨守遵行,这就是我们的义了。’
人们通过信耶稣可以为自己赎罪而成为义人,但是前提条件是要认罪和悔改。如果不在律法之下,即不需要遵守律法,那么就不会承认自己有罪。如果不愿意遵守上帝的律法,那么就是不愿意悔改,那么耶稣就不会给他赎罪。
保罗认为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之下,这也是错误的,是颠倒的,因为在圣灵的指导下完全会遵守上帝的律法,而不是不需要遵守律法。

魔鬼保罗用“爱人如己”代替所有律法。
《罗马书》 13:8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罗马书》 13:10 爱是不加害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
《罗马书》 13:9 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
《加拉太书》 5:14 因为全律法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
解读:
前面说过,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是“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 神”和“爱人如己”两条,其中最大的一条诫命是“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 神”,而“爱人如己”只是第二重要的诫命,可见不能用“爱人如己”代替全部律法。“爱人”不能完全代表“爱神”。
而且总纲不能完全代替律法,而是将总纲思想贯穿在律法中,即总纲通过律法体现出来。如果只有总纲而没有详细的律法条例,很多情况下就缺乏可判断性。人们就很难做出判断,就不知道哪些是犯罪的行为。而且实行“爱人如己”而言,不同观点的人就会采取不同的行为。
当然总纲高于律法,人们有些行为虽然是违背律法的,但是完全符合总纲,就会定为无罪。但是很多时候人们对很多行为并不能明确判定是否符合总纲,所以还是需要详细的律法来明确。

主耶稣要求遵守上帝的诫命和律法,任何时候都不能废除律法。
《马太福音》7:21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
《马太福音》5:17 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
《马太福音》5:18 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
《启示录》 12:17 龙向妇人发怒,去与她其余的儿女争战,这儿女就是那守 神诫命,为耶稣作见证的。那时龙就站在海边的沙上。
《启示录》 14:12 圣徒的忍耐就在此,他们是守 神诫命和耶稣真道的。
解读:
这里主耶稣强调任何时候都要遵守上帝的律法,而且律法是不能有任何更改的,上帝的诫命和律法都是天父的旨意。不遵守天父的旨意,即使心里面求主耶稣,也不能进入天国。可见,耶稣所传的福音是遵守摩西所传上帝诫命和律法的犹太人上天堂之钥匙。不遵守上帝诫命和律法的人就是求主耶稣也不能进入天国。遵守诫命就必须遵守神的律法。

耶稣“成全律法”的本义就是使罪人知罪,知罪后悔改,悔改即遵守上帝的诫命和律法,这就是成全了律法。耶稣用赦罪治病之法使人们相信病是因罪而生。
《马可福音》 2:17 耶稣听见,就对他们说:“康健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我来本不是召义人,乃是召罪人。”

耶稣福音主要是为犹太人准备的。
《出埃及记》 12:43 耶和华对摩西、亚伦说:“逾越节的例是这样:外邦人都不可吃这羊羔”(耶稣就是逾越节的羊羔)
《马太福音》 10:5 耶稣差这十二个人去,吩咐他们说:“外邦人的路,你们不要走;撒马利亚人的城,你们不要进;
《马太福音》 15:24 耶稣说:“我奉差遣,不过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
《马太福音》 15:25 那妇人来拜他,说:“主啊,帮助我!”
《马太福音》 15:26 他回答说:“不好拿儿女的饼丢给狗吃。”
《马太福音》 15:27 妇人说:“主啊,不错!但是狗也吃它主人桌子上掉下来的碎渣儿。”
《马太福音》 15:28 耶稣说:“妇人,你的信心是大的,照你所要的,给你成全了吧!”从那时候,她女儿就好了。
解读:
耶稣亲口说,他奉上帝差遣到以色列家传福音,可见福音不是给外邦人的,迷失的羊就是不明正法的犹太人。当然如果外邦人有大信心,那么也是可以给他们治病的,但是没有说可以传福音给外邦人。
后来外邦人虽然跟着保罗信了耶稣,但是没有遵守上帝律法,不遵守上帝十大诫命中“不准杀人”的诫命,所以曾经组成了十字东征军,杀人放火。在近代以及现代,信耶稣的欧洲和美国人都在全球干着杀人放火的勾当(当然如今的犹太人也忘记了上帝律法,在中东肆意杀人。)

耶稣福音主要是为犹太人准备的。
《出埃及记》 12:43 耶和华对摩西、亚伦说:“逾越节的例是这样:外邦人都不可吃这羊羔”(耶稣就是逾越节的羊羔)
《马太福音》 10:5 耶稣差这十二个人去,吩咐他们说:“外邦人的路,你们不要走;撒马利亚人的城,你们不要进;
《马太福音》 15:24 耶稣说:“我奉差遣,不过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
《马太福音》 15:25 那妇人来拜他,说:“主啊,帮助我!”
《马太福音》 15:26 他回答说:“不好拿儿女的饼丢给狗吃。”
《马太福音》 15:27 妇人说:“主啊,不错!但是狗也吃它主人桌子上掉下来的碎渣儿。”
《马太福音》 15:28 耶稣说:“妇人,你的信心是大的,照你所要的,给你成全了吧!”从那时候,她女儿就好了。
解读:
耶稣亲口说,他奉上帝差遣到以色列家传福音,可见福音不是给外邦人的,迷失的羊就是不明正法的犹太人。当然如果外邦人有大信心,那么也是可以给他们治病的,但是没有说可以传福音给外邦人。
后来外邦人虽然跟着保罗信了耶稣,但是没有遵守上帝律法,不遵守上帝十大诫命中“不准杀人”的诫命,所以曾经组成了十字东征军,杀人放火。在近代以及现代,信耶稣的欧洲和美国人都在全球干着杀人放火的勾当(当然如今的犹太人也忘记了上帝诫命和律法,在中东肆意杀人)

魔鬼保罗向不遵守上帝律法的外邦人传假福音。
《使徒行传》 13:46 保罗和巴拿巴放胆说:“ 神的道先讲给你们,原是应当的;只因你们弃绝这道,断定自己不配得永生,我们就转向外邦人去。
《使徒行传》 13:47 因为主曾这样吩咐我们说:‘我已经立你作外邦人的光,叫你施行救恩,直到地极。’”
解读:
这里保罗以主的名义极力鼓动向外邦人传福音,这与主耶稣在世时所说完全不一样,所以保罗是被撒旦所骗,被撒旦所摄持。保罗说是主吩咐他,可是没有其他人证。而耶稣传福音时是有很多人证在场的,是有见证人的。

魔鬼保罗与彼得为敌。
《马太福音》 16:18 我还告诉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他(注:“权柄”原文作“门”)。
《马太福音》 16:19 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
《约翰福音》 21:14 耶稣从死里复活以后向门徒显现,这是第三次。
《约翰福音》 21:17 第三次对他说:“约翰的儿子西门,你爱我吗?”彼得因为耶稣第三次对他说:“你爱我吗”,就忧愁,对耶稣说:“主啊,你是无所不知的,你知道我爱你。”耶稣说:“你喂养我的羊。
《申命记》 32:4 他是磐石,他的作为完全,他所行的无不公平,是诚实无伪的 神,又公义,又正直。
《加拉太书》2:11 “后来矶法到了安提阿,因他有可责之处,我就当面抵挡他”
解读:
这里的“矶法”就是耶稣给彼得取的另外一个名字,所谓抵挡就是排挤、攻击、甚至诽谤。耶稣已经把天国的钥匙都交给彼得了,即把圣灵都交给彼得了。保罗反对彼得就是与圣灵作对,就是与天国作对,彼得有权利审判他。这也说明保罗所传之法与彼得所传之法是相冲突的,保罗所传的法是不能使人进入天国的,保罗所传的是魔法。

魔鬼保罗是敌基督,也是假基督。
《约翰一书》2:18 “小子们哪,如今是末时了。你们曾听见说,那敌基督的要来。现在已经有好些敌基督的出来了,从此我们就知道如今是末时了”
《约翰一书》2:19 “他们从我们中间出去,却不是属我们的。若是属我们的,就必仍旧与我们同在。他们出去,显明都不是属我们的。”
《腓立比书》1:21 因我(彼得)活着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处。
解读:
保罗是犹太人,所以约翰说“他们从我们中间出去,却不是属我们的。”保罗在耶稣升天后就大肆捉拿、捕杀基督教徒,不承认耶稣是上帝的独子,所以约翰这里指的“敌基督”就是当初的捕杀耶稣追随者的保罗。
约翰这里说的是“现在已经有好些敌基督的出来了”,说明那时就已经出来了,就是指捕杀耶稣门徒的保罗及其同伙,此时的保罗就是敌基督。后来保罗谎称被耶稣召见(其实应该是被魔王召见),于是开始假托耶稣的门徒传假福音,就是我们现在在《圣经》新约里那些除了马可福音、马太福音、约翰福音、约翰书、雅各书、犹大书和彼得书之外的其它内容,占据了几乎新约的一大半内容,这个时候的保罗就成了假基督。
保罗对《圣经》在全世界的传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如果没有保罗,那么耶稣福音可能早就消失不见了,即使是《圣经》 旧约也难以看见,那么就不利于我如今对《圣经》的研究,就难以明白神佛主宰世界的真相。可见,魔鬼也有魔鬼的作用。人们只要相信有自有永有的上帝存在,而又能自觉遵守上帝十大戒命,那还是极有益处的。

真正的信耶稣不仅仅指信耶稣是上帝独子或神,还要信耶稣所说过的一切话,并遵照执行。
《约翰福音》 6:40 因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并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
《马太福音》 24:35 天地要废去,我的话却不能废去。
《约翰福音》 8:43 你们为什么不明白我的话呢?无非是因你们不能听我的道。
《约翰福音》 5:24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
《约翰福音》 5:34 其实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然而我说这些话,为要叫你们得救。
《约翰福音》 6:63 叫人活着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
解读:
保罗狭隘地定义“信耶稣”的含义,保罗忽略耶稣说过要成全律法而不是废除律法的话。保罗采用叫断章取义的手法掩盖信耶稣的真实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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