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6号公布,2017年6月14日国务院第176号常务会议修订通过《宗教事务条例》。
第四十条 宗教团体、寺观教堂以外的组织以及个人不得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禁止在寺观教堂外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
解读:
只有被政府控制的宗教团体和寺观教堂才能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同时又把大型露天宗教的造像限制在寺观教堂内,使不入寺观教堂内者不能见到造像。
第十一条 非宗教团体、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动场所、非指定的临时活动场所不得组织、举行宗教活动、不得接受宗教性的捐赠。
第七十一条 为违法宗教活动提供条件的,由宗教事务部门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非法财物的,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情节严重的,并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一下罚款。
解读:
这其实就是严格限制宗教活动,只能在极小的范围内搞宗教活动,宗教活动并不自由。这是无神论政党对宗教信仰活动的严格控制。
第四十四条 禁止宗教院校以外的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传教、举行宗教活动、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活动。
解读:
共产党组织无所不在,学校都是由共产党所设立的党委所领导,共产党却严格限制学校成立宗教组织和进行宗教活动,这本身就是没有宗教自由。如果学校不允许进行宗教活动,那么就是想要将所有学生都培养成无神论者,其本质就是扼杀宗教的未来,使全国人民最后都变成无神论者,从而最终消灭宗教。从这里可见,信教者和不信教的共产党是完全不平等的。宗教信仰者如同奴隶一样,被共产党严格限制自由。
第四十八条 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应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国家互联网服务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十八条 擅自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或者超出批准或备案项目提供服务的,由有关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解读:
可见信仰宗教者,没有获得审批时就不能在网上宣传任何宗教信息,否则就会被处理。这是对宗教最大的打击和限制。
除了国家法律对宗教的严格限制外,还有各地制定的更为严格的宗教活动管理办法,我们这里看一下《浙江省非通常宗教活动管理办法》就可以知道其严格程度了。
以下几类非通常宗教活动需要履行审批手续:
(一)主要教职人员入职就职仪式:佛教、道教的升座、晋院,佛教传戒,道教的传戒、冠巾、授箓、传度,天主教的祝圣,基督教的按立等。
(二)重大宗教庆典及纪念活动:佛教、道教场所奠基,殿堂上梁、落成法会,佛像神像开光,寺院宫观重大纪年庆典;伊斯兰教清真寺落成、纪年庆典;天主教和基督教教堂开堂、建堂、复堂纪念。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解读:
可见一切宗教活动都是需要严格审批的,没有获得批准就不能举行,所以宗教活动是没有自由的,如同监狱里对囚犯放风一样。共产党对宗教活动的监管简直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如果宗教团体与当地的共产党组织有任何一点点违逆,不论是经济上的还是政治上的,那么该宗教团体的一切宗教活动都得停止,所以最后宗教组织就都变成了共产党的跟屁虫。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于2014年11月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三十七条 未成年人不得参加宗教活动。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组织、引诱、强迫未成年人参加宗教活动。
解读:
其本质就是组织未成年人信仰宗教,共产党想通过学校对未成年人的马克思唯物主义教育,把全中国的未成年人都培养成无神论者,由此达到消灭宗教的目的。
为了更进一步扼杀宗教,2018年9月10日,国家宗教事务局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发布了《互联网宗教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部分内容如下:
第六条 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对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进行监督管理,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国家安全机关等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负责有关行政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 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的宗教院校,可以且仅限于在其自建的网络平台上开展面向宗教院校学生、宗教教职人员的宗教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实行实名管理。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开展宗教教育培训。
解读:
严管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宗教人员不能在自己获得审批通过的网站以外传道说法。
第十五条 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不得含有下列行为或者内容:
(九)煽动未成年人参加宗教活动的;
解读:
这其实就是禁止未成年的人信仰宗教。因为任何宗教信仰者如果跟未成年人宣讲宗教知识,和他一起拜佛读经,那么就有可能变成“煽动未成年人参加宗教活动的”
(十二)利用宗教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解读:
只要是反对共产党的宗教组织都会被称为邪教。共产党把烧香祭祖,拜佛和拜上帝,都称为迷信活动。无神论者否定神佛和灵魂的存在就如同从来没看见过月亮和星星的先天性盲人否定天上有月亮和星星一样。真正信仰马克思唯物主义的无神论共产党组织才是真正信仰封建迷信的邪教组织,把自己比作封建社会的皇帝,迷信马克思主义无神思想。
(十三)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发展教徒;
解读:
依法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的组织和团体,不能发展教徒。即这些有网站的组织和团体要自己慢慢灭绝。
第十六条 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的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可以且仅限于在其自建的网络平台上由宗教教职人员讲经讲道,阐释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引导信教公民正信正行。讲经讲道实行实名制管理。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讲经讲道或者转发、链接。
第十八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方式直播或者录播拜佛、烧香、受戒、诵经、礼拜、弥撒、受洗等宗教活动。
第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以宗教名义开展募捐。
解读:
这几条就非常严厉了,简直就是囚禁宗教信仰者,囚禁神佛上帝,囚禁经书道法,其目的显然就是要至宗教于死地。这是极度疯狂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互联网信息传播平台未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的,应当加强平台注册用户管理,禁止在其平台上发布宗教信息。
解读:
非宗教网站不允许发布宗教信息,虽然此草案还没有通过,但如今实际上在互联网上发表宗教性文章已经很困难了。本人的博客虽然能登录,但是不能发表任何文章。